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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2-04-15

适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浏览量:1546

关键词:

涉及项目 >>>>>>>>>>>>

  • 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

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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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科研项目

申报状态: 已结束

支持方式: 资金奖励

申报时间:2019.08.27-2019.09.06

主管部门:山东省工信厅

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有意向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符合条件。在济南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

(二)产品创新程度高、技术先进。产品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国内率先实现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的重大突破,具有技术含量高、设备价值大、带动作用强、附加值高等特点,整机性能、关键技术和核心指标等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同类装备先进水平。

(三)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产品名称应清晰规范,符合相关标准。产品为自主创新产品,知识产权和注册商标的所有权由生产企业依法拥有。

(四)产品质量可靠。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的检测或用户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二、需提交的材料

生产企业(单位)申请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认定时,需分产品提交项目报告书(有具体编制要求):

(一)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申报表

(二)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申请材料承诺书;

(三)相关行业组织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原则上1年以内);能够证明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国家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原则上1年以内)或用户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执行标准;属于特殊行业的,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五)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有效证明文件;

(六)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七)产品彩色照片一张;

(八)申报主体必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附带有时间的截图,截图要完整,证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间不得早于通知发布日期。

三、申报时限和要求

请于5月1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胶装、做目录页、插页、加盖骑缝章)报送至管委会A座716室,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同步报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为强化疫情防控、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可采取邮寄报送的方式,地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66号高新区管委会A座716室。

联系人:焦老师  88871573

电子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附件: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的通知.rar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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