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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解读

政策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3-05-12

适用地区:河北省

浏览量:298

关键词: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0月,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奖金实施细则》,有效规范了大赛组织管理和奖金发放使用。近年来,随着大赛品牌效应不断增强,大赛的功能和组织形式逐渐由重赛事组织向重服务项目融资和推动成果落地转变。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管理工作,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成工作专班,制定了《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工作专班认真学习研究国家有关政策,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企业、高校院所、专家的意见建议,借鉴吸收省外先进做法,征求并吸收了省直和各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管理办法》,并经过了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六章,包括20条。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参赛对象和内容,第三章比赛流程和奖励,第四章经费拨付和使用,第五章配套服务和管理,第六章附则。

《管理办法》主要对赛事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规范和完善: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奖励范围。提高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只对决赛获奖项目资金奖励。决赛阶段,企业和团队组分别设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颁发奖励证书并予以资金奖励。企业组:一等奖每项奖金10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金60万元,三等奖每项奖金30万元。团队组:一等奖每项奖金5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金30万元,三等奖每项奖金20万元。行业赛阶段,设行业赛一、二、三等奖,颁发奖励证书,不给予财政资金奖励。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设置地方资金奖励。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奖项设置数量。对于行业赛奖项,数量控制在报名数量的15%以内且不超过300项,一、二、三等奖按照2:3:5的比例设置。今后,将着力推动大赛奖项向高质量发展,推动获奖项目成果转移转化。

三是严格了奖金的申领、拨付和使用。对于团队项目须报名结束1年内在河北省新注册成立企业或依托省内企业成果落地后方可获得奖金支持,并且明确了奖金用于参赛项目成果转化和企业创新发展,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四是积极探索社会化市场化赛事组织模式。积极鼓励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按照大赛相关要求,申请组织举办大赛地方赛或承办大赛相关赛事。对于行业赛,也积极鼓励各市、县(区)和相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举办。除了赛事组织,今后将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为企业提供服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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